关于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接我校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的遴选公告

浏览:1428发布时间: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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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教育理念,推动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惠市教思﹝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拟于2025年4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展以“自然教育、传统文化、理想信念教育、知识拓展、科技筑梦、红色传承”中的部分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为市内1天,省内2天。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或旅行社承接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1.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路线规划、交通住宿安排、安全保障、研学导师配备、活动评价等。

2. 活动规模

拟覆盖全校3个年级,分批次开展,每批次活动时长1-2天。

3. 预算范围

“合理合规、质效优先”为原则,申报单位需提交详细经费预算方案。

二、申报条件

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教育培训或相关业务;

近三年内承办过同类研学活动(需提供案例证明);

无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安全事故史。

2. 专业能力

具备课程研发团队,能结合我校特色设计研学方案;

拥有稳定的合作基地(需提供合作协议或资源清单);

配备专职研学导师及安全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 安全保障

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预案和应急预案,包含交通、医疗、应急处理等;

投标人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参与师生购买足额保险。

三、遴选程序

1. 公告发布

通过学校官网、学校公示栏同步发布。

2. 材料提交

申报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17:00,并将相关方案送至惠州市华罗庚中学德育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研学活动实施方案及课程设计样例;

3)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

4)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材料;

5)报价明细及服务承诺书。

3. 资格初审

学校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方案进行审核选择,相关结果我们会在2025年4月1日前告知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现场遴选的时间和地点。

、其他说明

1.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封面注明“研学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2. 学校有权对申报内容保密,材料不予退还;

3. 虚报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15812558636

惠州市华罗庚中学德育处

2025年3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