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罗庚中学组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2215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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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校要加快推动成立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在校园膳食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升学校供餐质量与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为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总务处拟启动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会”)组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目的

通过组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加强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增进家长对学校膳食工作的了解,从而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促进学校膳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权益。

二、实施流程

(一)组织报名

由总务处牵头,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通过学校校园网站和各年级面向家长进行发布,让广大家长了解膳委会基本情况和重要性,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1日

(二)班级推荐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收集报名人员并组织推荐程序,每个班向年级推荐热心学校事务、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或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能力且有时间参与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家长作为膳委会备选库成员。

(三)年级汇总提交

各年级对本年级各班推荐的家长候选人进行汇总,并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后报至总务处,(3月12日上交总务处)。

(四)学校确定备选库人选阶段

1.资格复审

总务处对年级上报的家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过程中,总务处将进一步核实候选人的相关信息,确保候选人符合要求,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家长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学校膳食监督工作、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

2.确定备选库成员名单

根据复审结果,总务处初步确定膳委会成员备选库名单。确定后的名单将提交党委会研究审核。

(五)培训学习和选取正式委员

1.培训工作

组织邀请食品安全行业专家对膳委会备选库所有成员进行授课培训并介绍目前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膳食营养知识以及监督工作方法等。

2.选取委员

培训会后总务处组织备选库成员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9名正式的膳委会委员并签订《履职承诺书》,其余成员则作为特殊情况下的补选对象。

3.备案审核

学校将正式委员名单提交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完成备案批复后的委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就职仪式

召开膳委会委员就职仪式,学校校领导为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明确委员的监督职责和工作要求。

(六)日常监督与沟通协调

1.建立监督机制

膳委会将通过定期或者随机等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状况,食品留样、餐用具消毒和膳食营养搭配是否合理等。

2.建立沟通机制

建立膳委员、学校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定期沟通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及时反馈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惠州市华罗庚中学总务处

2025年3月4日